觀點&趨勢
PERSPECTIVES & TRENDS電話:023-63876532 18696576719
地址: 重慶市渝中區化龍橋翠湖天地SOHO 23-12
發布日期:1905-06-22 來源:
供應商管理制度
1.目的
對供應商的選擇和管理進行規定,確保供應商具有滿足本公司要求的能力。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為本公司從生產至交貨過程所需原材料、包裝材料、外包加工以及提供運輸服務的供應商的選擇和管理。
3.權責
3.1品管部:負責供應商體系審核,對供應商品質的評定。
3.2采購部:負責供應商交期和配合度及價格的評定,合格供應商的登錄。
3.3工程部:負責對供應商技術能力的評定。
4.制度內容
4.1 由品管部根據采購物料的重要程度建立“供應商開發與管理策劃表”,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實施。
4.2供應商的選擇制度
4.2.1 新供應商的調查及新增申請
4.2.1.1采購部根據公司現有產品結構特點、新產品的開發計劃及銷售計劃的預測,利用網絡、黃頁等進行所需材料或服務的供應廠商資料的收集及市場調查,對可能的開發廠家發出“供應商調查表”進行書面調查。
4.2.1.2對提供A、B類材料的供應商,要求其質量管理必須通過第三方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參見《采購過程控制制度》。
4.2.1.3根據需要有必要增加新供應商時,品管部或采購部提出“供應商新增及更換審批表”經相關部門主管審核后,上報管理者代表批準。
4.2.1.4批準后,采購根據以往收集的資料選定開發廠家,聯絡品管部、工程部對廠家進行聯合評估。
4.2.2 新供應商的評估
4.2.2.1 產品(樣品)檢驗評估
由采購部要求新供應商提供樣品(樣品必須附相應的出貨檢驗報告、材質證明書等),品管部對樣品進行檢驗或試驗,并記錄于“樣品檢測報告”中,如果樣品需要以生產試驗后才能確定的,由品管部委托生產部進行試驗并審核試驗結果。
4.2.2.2生產件批準
對于直接用于產品的物料或配件,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公司或按客戶要求提交等級進行生產件批準,具體參見《供應商PPAP管理規定》。
4.2.2.3法規符合性評估
采購部負責對供應商生產用原材料進行評估,確定是否滿足對限制有毒、危險品的政府要求及安全規定,以及考慮生產和銷售國有關環境、電力及電磁方面的規定。
4.2.2.4產品價格評估
樣品評估合格后,采購部主管對新供應商所報的價格與類似產品或市場公布的單價進行比較,確定單價是否合理并為公司所接受。
4.2.2.5質量體系評估
當樣品、價格都能接受的情況下,由品管部負責對新供應商的質量體系進行評定,需要時品管部協助執行。根據供應商提供產品的重要程度,可以選擇以下的評估方法:
? 實地考查(體系評估)
由品管部安排人員前往供應商處進行實地評估,評估依據《新供應商質量體系評估表》中規定的內容進行打分評定。
? 供應商自評后審查其提交的資料
若供應商比較偏遠不能實地考察可將體系評定內容傳真給供應商自評,并要求其提供符合要求的證據由品管部人員審核。
? 免于評估
對于材料的分銷商、提供的產品對本公司產品質量影響不大或基本無影響(如包裝帶、輔助材料等)的供應商及非生產材料(如化學藥水)供應商,可免于評估。
4.2.2.6以上評估的結果必須記錄于“新供應商能力評估表”中并予以保存。
4.2.3合格供應商的批準
4.2.3.1 經過以上評估合格的供應商,采購部根據需要向供應商進行初次采購,若質量能滿足公司的要求和滿足100%交付能力,并對此作出承諾,經相關部門審核后上報管理者代表批準,方可作為公司的合格供應商。
4.2.3.2本公司質量體系導入前已交貨且質量良好的供應商,由采購部匯總后,經管理者代表批準,方可作為合格供應商,登錄于“合格供應商名錄表”。
4.2.3.3若有需要,本公司特準采購的供應商,采購部可以先給這類供應商下采購訂單,待該批產品采購回來后,采購部馬上通知品管部并注明此物料為特準采購,品管部按4.1.2.1進行產品質量檢驗評價。
4.2.4合格供應商的登錄及建檔
4.2.4.1經批準合格的供應商,由采購部登錄到“合格供應商名錄表”中,并建檔。
4.2.4.2顧客指定的供應商,采購部將按常規新供應商進行優先開發,如果其不完全滿足要求但在客戶批準情況下也可登錄到“合格供應商名錄表”中并注明“顧客指定”,且建檔。
4.2.4.3當《合格供應商名錄表》中有供應商新增或刪除時,采購部必須每月定期更新資料。
4.3采購的實施,參見《采購過程控制程序》。
4.4供應商的監測及管理
4.4.1每季度對供應商進行供貨績效的再評估。
4.4.1.1評價項目:質量、投訴狀況、交貨期、價格、配合度、超額運費。
4.4.1.2評價的計分方法如下:
? 質量分=每季的合格批次/該季入檢總批次*45分(品管部作成)
? 投訴分=[100-總扣分]*10%分(品管部作成)
季度投訴一次扣5分(以書面的“8D報告”統計),扣完為止;
? 交貨期分=(每季內要求交貨總批次-該季逾交批次)/該季內要求交貨總批次*25 分(采購部作成交品管部);
? 價格分=比對系數*10分(采購部作成交品管部)
當價格太高、偏高、適當、偏低時,價格系數分別為0.5、0.7、0.9、1.0。
? 配合度分=[100-總扣分]*10%分(采購部作成交品管部)
8D報告未回復或改善不力者。
配合交期,緊急應變不力者。
供應商來料標識不清楚。
以上各點如有違犯,每一次扣5分,到配合度為零止。
? 因交付及質量問題產生的超額運費必須記錄并納入供應商的績效評估。
4.4.1.3評級分=質量分+投訴分+交貨期分+價格分+配合度分。
4.4.1.4根據評級分將供應商劃分等級,劃分標準如下:(評分取整數)
A級:≥90 B級:80-89 C級:70-79 D級:<70
4.4.1.5由評價人員(品管部)將供應商的供貨評價等級記入“供應商供貨能力評價表”中,并通報采購部,其管理方式見下表:
等級 |
得分 |
管理方式 |
A |
90分以上(含90分) |
視為優等供應商,可增加采購量. |
B |
80-89分 |
視為良等供應商,采購員必須維持彼此之關系,適當激勵,期望能朝優級供應商之目標努力. |
C |
70-79分 |
視為普等供應商,品管部、采購部等相關單位派人協助供應商改善品質。 |
D |
70分以下 |
視為劣等供應商,采購部、品管部等單位必須尋找替代之供應商來源,并在最短期限內淘汰劣等供應商,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在《合格供應商名錄表》中除名。 |
4.4.2與供應商有關的失敗成本監控
4.4.2.1采購部必須每月對交貨過程中,不能按期交貨及多次交貨等造成的超額運費進行統計,記錄于“運費監控記錄表”中。
4.4.2.2對供應商提供的不合格產品進行挑選、加工所產生的工時損耗,以及因產品不合格造成生產返工、材料報廢或生產中斷產生的工時和費用,生產部必須每月予以統計。
4.4.2.3對于因供應商產品質量或交付問題,造成客戶投訴、退貨或終止訂單的,市場部必須予以統計。
4.4.2.4以上因供應商造成的內、外部損失各部門必須提報財務部,由財務部進行統計核算。
4.4.2.5核算的結果由財務部知會采購部通知供應商,并按采購合同的要求進行應付款的處理。
4.4.2.6采購部根據以上的統計結果對供應商的供貨績效進行監測。
4.4.3促進供應商制造過程表現的監測,可采用以下方法:
4.4.3.1品管部根據供貨的記錄,對于能力不足的供應商必須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及實地現場輔導,必要時可要求供應商參加本公司的培訓。
4.4.3.2對于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引起本公司投訴的必須要求供應商提出糾正措施,并由品管部對改善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4.4.3.3 對于季度評定為C級的供應商,必須要求其提供供貨能力的改進計劃,同時品管部主導安排對其進行輔導。
4.4.3.4 需要時可要求供應商提供內部監測過程績效的證據。
4.4.3.5由品管部召集主導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供應商會議。
4.5 供應商質量體系的開發
4.5.1品管部根據供應商提供產品的重要性及供貨的質量績效,確定質量體系開發的優先順序。
4.5.2品管部必須在每年年底制定次年度的“供應商質量體系開發計劃表”,并按ISO/TS16949技術規范的要求向供應商提出質量體系的開發。
4.5.3 對于已通過ISO9001:2000認證的供應商以符合ISO/TS16949技術規范為目標進行質量體系的開發。
4.5.4對于顧客指定的供應商,按顧客指定的方式進行質量體系開發。
4.5.5 當有供應商新增或更換時,應調整開發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