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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905-06-22 來源:
談職位說明書常見編寫問題——重慶人力資源咨詢公司觀點
筆者認為,編寫職位說明書時經常出現的問題有以下幾個:
問題一 混淆職位概要的內容
職位概要,實際上是要求用一句話概述該職位的使命及作用。但如果簡單從字面上理解,很可能犯兩類錯誤:其一,將其與職位標識混淆,進而省略對該部分的描述;其二,將其定位為對崗位職責的簡單陳述,導致該項目與“工作職責”項目之間內容邊界的模糊,最終演變為工作職責的簡略版?! ?/SPAN>
問題二 核心項目的遺漏或贅述
工作職責是職位說明書的核心部分之一。在描述時,如果忽視與工作分析調查和訪談結果的結合,就可能影響其周全性和完備性。比如,在人力資源部經理的工作職責中必然有對公司制度、計劃等文件的管理,但如果撰寫者缺乏對該職責的了解很可能只會簡單地描述為“組織編制年度部門工作計劃、總結”,“組織實施人力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等,而一些報批、審核、督導等若干細節性職責就被忽略掉了。
任職資格是職位說明書的另一核心部分。它是任職者履行職位職責時,所應具備的最低資格條件(或稱必備要求),包括學歷、工作經驗,核心知識、核心能力、通用技能、素質要求、工作環境等。如果不能區分各類項目的內涵,可能導致重復描述。比如,人力資源部經理的“核心能力”一欄中有“較強的協調能力和溝通能力”的規定,如果在“通用技能”一欄又要求任職者具備“能夠建立并維護公司內外部良好的工作關系”的技能,很顯然,這兩部分的描述是內含因果聯系的語義重復?! ?/SPAN>
問題三 用語隨意、遣詞粗糙
職位說明書的很多項目需要以規格化的模式和語詞加以描述,如果不能謹慎用詞、斟酌用語,將可能產生歧義或弱化說明書的精準性。比如,將人力資源部經理的一項工作職責描述為“負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計劃等的制定和執行”,就會產生以下疑問:首先是語義不清。“負責”指的是親力親為,是組織安排,還是工作監督?第二是職責不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計劃等文件的制定和執行”是一個連續性的管理過程,涉及組織、管理,制定、核批、審查、督導、實施等諸多工作環節,僅以一句話粗略帶過,造成職責描述不清,也顯然與人力資源部經理實際的工作內容不符?! ?/SPAN>
再比如,人力資源部經理的任職者,應通曉現代人力資源引進、開發、管理等方面的知識,精通國家及地區的勞動法規和政策,可如果在職位說明書的任職資格中被描述為“掌握現代人力資源引進、開發、管理等方面的知識,知道國家及地區的勞動法規和政策”,表述方式缺少了程度性詞語的修飾,無形中擴大了任職者的資格范圍,弱化了職位說明書的準確性?! ?/SPAN>
問題四 主次不分、輕重不明
有的企業認為,職位說明書就是一個職位的流水賬,編制時無需注意太多,只要把能想到的寫全了就好。殊不知,漂亮的職位說明書就好像崗位的“標簽”,能夠讓不了解它的人馬上把握概況、讓熱悉它的人立刻洞悉要點,企業如果在描述職位責任、工作聯系、任職資格等項目時,不分主次、無視重點地“眉毛胡子一把抓”,那么職位說明書的作用也就被泯滅了。